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法律法规 >民商法类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通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通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通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通

关于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系统的通是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03年12月30日发布的。

颁布单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文       号:中汇交发[2003]375号

颁布时间:2003-12-30

实施时间:2003-12-30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工作文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对你公司进行的交易员培训和设备配置等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从即日起,你公司管理的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可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债券交易。请你们遵守市场规则,履行市场义务。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fagui/minshangfa/ooxy3x.html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