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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双方销案是合理的吗?

醉驾双方销案是合理的吗?

醉驾双方销案是合理的吗?

一、醉驾双方销案是合理的吗?

醉驾双方销案是不合理的。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这是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决定,受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只要是醉酒驾驶就会有可能进行立案,会留下案底,并且案底会被记录到个人的档案中,不能被消除。

二、可以进行销案的情形有哪些?

1、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

2、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

3、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

4、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

三、醉驾可以判缓刑吗?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向法院陈述辩护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机会。

四、醉驾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因为在饮酒后的状态下开车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非常大的威胁,而且醉驾是否立案是由公安机关决定的,并不是得到受害者一方的谅解后就可以销案的,只是会从轻处理的,并不会涉及到销案。

标签: 销案 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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