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满四十年后怎么办
- 交通事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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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的,依照规定办理。处理方法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社会公共利益需收回的,应予以批准等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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