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何时缴纳费用 专利 关注:3.83K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标签: 缴纳 专利申请 费用 专利 知识产权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chanquan/zhuanli/yryk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