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缴费日期如何确定
- 专利
- 关注:6.62K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chanquan/zhuanli/4rxjg.html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