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知识产权 >专利 >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延期应该履行的手续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延期应该履行的手续

变更手续:经质押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就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等内容进行变更。当事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七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延期应该履行的手续

法律依据: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十七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chanquan/zhuanli/j04gk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