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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如何质押

商标专用权如何质押

商标专用权如何质押
今天的话题是,商标专用权如何质押。经营者通过提高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以及广告宣传和做好售后服务等方面,将使得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凝结一定的或者相当的商业信誉,此时商标的财产价值就展现了出来。因此,商标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根据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出质,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进行质押。那么,商标专用权应当如何质押呢?
因商标专用权的获得大多都是通过向商标局的申请而获得,而商标局一旦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就会将该商标进行公告并予以登记。因此,根据《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将商标专用权出质给他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标签: 质押 专用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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