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拆百姓房屋什么罪
- 拆迁安置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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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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