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解答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罚金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吗

罚金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吗

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罚金的,人民法院只会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而不会犯罪分子配偶合法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罚金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吗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bianhu/fanzuijieda/xp6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