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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成立之日与犯罪既遂之日的区别

犯罪成立之日与犯罪既遂之日的区别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但是从本质上来说的话基本上是一样的,这也就说明了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都是需要要构成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这个特殊的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要是:
(1)构成要件该当性。即犯罪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参见“构成要件该当性”。
(2)违法性。凡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一般都可以说是违法的,但是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阻却违法性事由的情况下,虽然该当构成要件但不违法,因而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只有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同时又是违法的时候,才可以构成犯罪。
(3)责任。即要使犯罪成立,除了行为该当构成要件而且又属于违法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人的责任。参见“有责性”。

犯罪成立之日与犯罪既遂之日的区别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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