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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签约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签约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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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三方签约注意事项


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另外,还要注意转租合同与主合同的期限问题: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限制房屋转租的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看完了律师365的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以上内容,相信你对转租协议三方怎么制定合同书、如何签约、以及签约过程中的种种注意事项都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随着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在生活中大家难免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棘手的法律问题,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欢迎在线咨询律师365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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