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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违约赔偿

场地租赁合同违约赔偿

场地租赁合同违约赔偿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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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XXXXXX乙方:XXXX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____________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位于XXX区域内的部分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自XXXX区域起至XXX区域。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间底层的房间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个月,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___元整;
四、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转账支付,乙方在每月X号前,将租金打入甲方账户,账号,XXXXXXXXX,开户行:XXXXXXXX。
五、甲方应在XXXX年X月X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__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3份,送xxx管理处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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