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立案标准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关注:6.73K次 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出版淫秽书刊,或者为他人提供版号出版淫秽音像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标签: 立案 淫秽 出版 书刊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uimingku/zhizuofanmai/x68w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