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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增加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增加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增加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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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增加,申请条件是什么才会这样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增加中关于申请的条件是:
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
3.没有住屋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屋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4.28周岁以上的郑州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以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购买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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