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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残疾人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残疾人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残疾人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廉租住屋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屋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屋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屋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屋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屋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屋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屋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屋建筑面积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屋的。

三、廉租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廉租住屋保障办法》

第二十一条 租赁住屋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屋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屋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廉租住屋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屋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屋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屋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屋、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其他约定。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另外,法律并没有规定过只有残疾人才能申请廉租房,如果残疾人名下有房子,并且住屋面积大于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是不能申请廉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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