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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限价房是指对价格和房屋面积进行限定的一部分房屋,它是为中低收入的人群所提供的。我们知道,商品房是可以进行自由买卖的,但很多人不知道限价房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只不过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本站小编将为大家整理出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一、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

1、上市交易

限价商品住屋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转让。5年内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屋,或购买限价商品住屋后又再购买其他住屋的,原限价商品住屋由市住屋保障机构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屋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或转为其他保障性住屋。

购房人按市场价出售所购限价商品住屋后,不得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屋。

2、监督管理

限价商品住屋购房人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房管部门应当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限价商品住屋”字样。

购房人在轮候期内因家庭收入或住屋情况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市房委办取消其购买限价商品住屋资格。

购房人申报不实违规购买限价商品住屋的,一经查实,由限价商品住屋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限价商品住屋,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屋的资格,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限价商品住屋以自住为目的,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用于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违规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的,由住屋保障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纠正的,收回其住屋。

各级住屋保障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限价商品住屋的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配售、退出等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相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区别

1、保障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屋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屋保障对象衔接。

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屋困难家庭。

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

A、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的户口

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居民户口或持某某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

B、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不同。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比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高。

3、土地来源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4、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

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5、销售价格不同

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6、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7、退出条件不同

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出售型保障性住屋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屋用途且拒不整改。

自出售型保障性住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屋保障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成都限价房买卖政策,根据相关的规定,限价房在取得产权的五年之内都不能进行买卖,如果在五年内房屋所有人需要购买其他住屋,原限价房会被相关部门回收,再作为限价房重新销售。在五年之内,限价房不仅不能出售,也不能进行出租、抵押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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