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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股权转让合同

附条件股权转让合同

附条件股权转让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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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要求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因此,股权转让协议附合法的生效条件或解除条件,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该协议未生效或未解除。

综上所述,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签署的“附条件股权转让协议”一般有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条件达成时,会自动生效或解除。需要特备注意的是“附条件股权转让协议”中所附条件一定要满足以上五个要求,否则该协议便不能生效。以上即为律师365对“附条件股权转让协议是什么?有哪些要求?”问题的解答,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记得去律师365网站找我们的专业律师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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