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吗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关注:1.32W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检察院刑诉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均有相关规定。 标签: 诉讼仲裁 办案 诉讼管辖 精神病 计入 期限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ongcaijieda/guanxiajieda/o4vk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