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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一、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二、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1.约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
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间接损失主要包括: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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