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逾期几天交违约金 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关注:2.51W次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标签: 电费 违约金 诉讼仲裁 逾期 诉讼管辖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ongcaijieda/guanxiajieda/5nze9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