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多长时间执行 办案流程律师解答 关注:1.03W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标签: 多长时间 诉讼仲裁 诉前保全 执行 办案流程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ongcaijieda/bananjieda/906g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