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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

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

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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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有哪些条件

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四、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屋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屋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询以便更好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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