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征地拆迁 >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起诉状

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起诉状

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起诉状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业主撤销权纠纷起诉状范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汉族, 年月日出生。

住所地: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小区业主委员会

住所地:

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案由:业主撤销权纠纷

诉讼请求:

1、 请求撤销被告2012年1月30日公示的将通州区海通梧桐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为北京东旭凯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决定。

2、请求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是被告所属业主区域范围内的位于XX市XX区XXXX小区第24栋商单元商1号房屋的业主。2011年8月23日被告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成立。此后原告房屋所在区域的后续物业服务企业一直没有明确,仍然由本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单位北京吴宇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物业服务至今。

2012年1月30被告公示了《XX市XX区XXXX小区项目物业招标中标结果公示》,告知全体业主将原告房屋所在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为XXXX有限公司,而该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京没有任何项目,是一个成立不久的空壳公司,其不仅对外做虚假宣传且其物业服务资质仅为三级。依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三级资质的公司只能只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而被告所辖范围内原告购买的房屋所在的物业服务区域的建筑面积在20万平米以上,所以,将原告居住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给该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项违反行政法规要求的错误决定,被告显然是擅自降级使用,依法应予撤销其于2012年1月30日作出的将原告房屋所在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为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被告拒不改正自己的错误决定,且这项错误决定将直接影响原告的利益,故依《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月XX日

通过律师365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业主大会的决定往往损害的是所有业主的权益,所以个人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时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撤销业主大会的决定的方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介绍了业主撤销权纠纷起诉状的范文,可以了解到起诉状主要包括双方情况介绍、案由、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engdi/zhaijidi/j00z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