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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怎么赠与他人?

农村宅基地怎么赠与他人?

农村宅基地怎么赠与他人?

农村宅基地的赠与一般都发生在亲属之间,比如父母赠与子女,长辈赠与晚辈等这样的关系,少部分的赠与是发生于非亲属关系。当然,无论农村宅基地是买卖,是租赁或者是赠与,双方当事人都要签订相应的书面合同。那么,农村宅基地怎么赠与他人?可以赠与他人吗?请大家带着这些问题,阅读下面文章的详细内容。

一、农村宅基地怎么赠与他人

1、农村土地赠与实际上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房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其中,将土地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被称为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则被称为为房地产受赠人。

2、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

3、房屋赠与交易的手续流程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交易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就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赠送给他人吗

农村房屋赠与首先要确认农村房屋的产权状况,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只有一个产权人的信息,所以要通过审批表确认当时建房时的立基人信息。农村土地向来都是属于集体性质的,赠与集体土地的条件要求有:

1、农村集体土地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集体土地赠与的生效以办理集体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

2、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集体土地;

3、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产权的;

4、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

5、所赠农村集体土地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6、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三、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同一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可以有条件流转,但转让后转让者将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严格禁止出卖、出租、赠与给城镇居民。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屋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不得再申请审批宅基地。另外,受赠人也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法律要求,例如受赠方为缺房户、用地平方不足等。需要指出的是,《土地管理法》、《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中规定的均是“住屋”(我国采取房地一体原则,住屋转让,宅基地随之转让),单纯的无地上建筑物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尚无法律依据。

2、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对宅基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由于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原则上说,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城镇居民是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宅基地流转的路径中并未提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这一方式。

3、赠与是合同行为,赠与人必须是标的的有权处分者。宅基地使用权只是用益物权,在其流转方式上是有限制的,原因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安身立命之本,若允许转让,可能导致农民流离失所;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福利,是通过分配无偿取得的;自由转让将为非法骗取宅基地牟利提供激励,导致农用地减少,加大粮食危机的可能。但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可以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流转,而且,《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赠与他人。而农村宅基地怎么赠与他人呢?首先要先办理无偿赠与,然后办理房屋公证,最后办理房屋转移。同样是农村宅基地,办理房屋赠与的手续,与办理房屋买卖的手续相比略有不同,准备的材料也不一样,大家要分开对待。如果您在阅读本文时有任何不理解的地方,可以拨打本站热线咨询。

标签: 宅基地 农村 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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