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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2021年辽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征地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国家为了发展,带动相关地区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会征用土地,征用土地国家会给予相应的征地补偿,国家的征地补偿是有国家的标准的,不是随意进行补偿的,对不同的东西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不同省市的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就以辽宁省为例,那么辽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2021年辽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十三条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二十四条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

第二十五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二) 青苗补偿费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民委员会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征用土地除了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安置办法。具体安置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盐场的土地的补偿费用。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辽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国家制定的征地补偿针对不同的地方省市,标准是不一样的,以上我们以辽宁省为例所看到的的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很有代表性的一个省市,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补偿标准,这是很好的一种分配,就应该针对不同的东西给予不一样的补偿标准,网友们可以根据辽宁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查询相应的省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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