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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本站小编将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小溪塔城区各居委会、南坪村、蔡家河、下坪、鄢家河、姜家湾、陈淌坪、梅子垭、郭家湾、小溪塔柑桔长、新桥边、仓屋榜、官庄、岩花、新合、姜家庙、文仙洞、狮子山柑桔场、枣树岭柑桔场、游路岗柑桔场、桂花园柑桔场、习家岗柑桔场、茶店子柑桔场、凤凰山柑桔场、峰宝山干剧场、区柑桔示范场。

补偿标准:耕地:49000元/亩;菜地:53900元/亩;果园:53900元/亩;茶园:53900元/亩;精养鱼池:53900元/亩;林地:39200元/亩;未利用地:245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樟树坪、丁家河、清江坪、小庙、茅坪河、下堡坪、黄花场、军田坝、邓村坪、邓村茶场、伍相庙、龙潭坪、落佛、富家坪、许家冲、太平溪、中堡、新生、石板、高家冲、东岳庙、园艺、黄陵庙、南沱、石牌、乐天溪、朱家湾、瓦窑坪、八户店、 下岸溪、莲沱、陈家冲、路溪坪、沙坪、分乡场、普溪河龙镇、龙泉、钟家畈、车站、土门、土门柑桔场、梅花、跑马岗、李家台、石花山、水府庙、白庙、田畈、白河、黄金堂、梅林、童畈、三合、东西泉、海云、凤凰观。

补偿标准:耕地:39600元/亩;菜地:43560元/亩;果园:43560元/亩;茶园:43560元/亩;精养鱼池:43560元/亩;林地:31680元/亩;未利用地:198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除一类,二类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35360元/亩;菜地:38896元/亩;果园:38896元/亩;茶园:38896元/亩;精养鱼池:38896元/亩;林地:28288元/亩;未利用地:1768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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