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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转移的原因和转移方式有哪些

债的转移的原因和转移方式有哪些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发生债转移的原因,依其性质来说,可分三种:
1.法律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债的转移需有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才可以,因此,依合意发生的债的转移为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2.法律的直接规定。因法律的直接规定发生的移转,称为债的法定移转。在法定移转时,一般只能是概括转移,即债权债务为财产的一部分移转于他人承受。
3.法院的裁决。债也可因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移转,此种原因发生的债的移转为裁判上的移转。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的转移的原因和转移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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