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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即除债权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之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从债权。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的主债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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