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解答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

撤销权有什么行使范围

撤销权有什么行使范围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一)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
(二)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三)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有什么行使范围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wu/zhaiquanjieda/e8dd8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