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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依照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如果确有切实证据证明一方的债务为赌债的话,则应该认定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在离婚时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另外一方也不必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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