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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没人生自由

债务人没人生自由

债务人没人生自由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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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生自由是不合法


债务关系是民事责任关系,债权人不权主张债权,但主张债权的手段、方式、途径必须依法合法。公民的人权利是不受侵犯的,限制公民(即使债权人)的人身自由是违法侵权行为,严重者会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限制债务人人生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按《刑法》238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在讨债过程中强行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的情况时有发生,《刑法》238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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