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

2022民间借贷利息是如何规定的?

2022民间借贷利息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了重大修改。利率问题是民间借贷规制的核心问题。本次修订将原来的24%和36%的上限,调整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以最新发布的一年期LPR为3.85%的四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的上限为15.4%,相较于24%和36%,实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相适应,也为民间借贷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预留了一定空间。同时,原来的固定利率上限标准改为浮动利率上限标准,增加了利率上限的适应性,符合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LPR四倍的标准设定,也传承了一直以来利率规制的历史传统,符合民间借贷市场实践惯例和普遍预期。

2022民间借贷利息是如何规定的?

原规定中划分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两线三区”:两线指的是24%和36%;三区是依据两线而划分的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无效区。新规定直接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上限,形成“一线两区”:一线是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两区是依据一线而划分的司法保护区、无效区。原规定的自然债务区本意旨在法律强制规范与当事人意思自治之间实现平衡,但从实施效果来看,自然债务区12%的利率差额空间,事实上属于法律不予以强制力保护但允许民间私力救济的范畴,客观上可能会导致暴力讨债等现象发生,故本次修订予以删除。

鉴于资金占用期间损失如何计算是司法实务中的重点问题,关系当事人切实利益,原规定第二十九条“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确立了年利率6%的标准。本次修订将上述条款调整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使得损失的计算在个案中更加周延。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时,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法院是不予支持该请求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又称:LPR,每月发布一次,为浮动利率。

标签: 借贷 民间 利息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zhaiwuzhaiquan/we0d3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