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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社保发202220号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京社保发202220号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一、京社保发202020号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京社保发202220号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进一步优化使用“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办理企业及员工参保登记流程的通知》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参保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市社会保险经办实际工作情况,以群众需求为基本出发点,深化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协同办理,完善“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提高全程电子办事系统的一体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对标国际一流,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企业可不再单独登陆社保部门网站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业务,实现网上“一窗通办”,现将有关流程通知如下:

1、社保部门可通过“e窗通”共享新开办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新开办企业在开立银行账户时,可授权银行将开立的银行账户用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社保部门可通过“e窗通”共享银行账户相关信息,无需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纸介银行缴费协议。

2、新开办企业通过“e窗通”办理员工参保登记打通数据共享应用通道

新开办企业通过“e窗通”办理员工参保登记时,全程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介证明材料,无需审核,无需领取书面凭证,网上提交成功即完成参保登记。

社保部门在员工参保登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实现与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数据共享调用,在京首次新参保员工由原来需要企业填报的63项信息,简化为只填报6项信息,其他相关信息无需企业填报。

已开办企业,日常聘用员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合并至“e窗通”网上直接办理。

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积极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大力精减各类办事证明材料,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1、社保局开户。

准备好开户资料,去当地社保局开户,一般找到社保局开户服务窗口办理。

2、到社保局拿员工社保申报核定表。

在确定公司缴纳社保人员人数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每个月的15号之后去社保局拿。

3、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

4、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

去公司开户银行需凭税收缴款书缴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在北京地区,单位成立之后,可以通过“e窗通”办理员工参保登记,此种发放可以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且无需提交纸介证明材料,无需审核,无需领取书面凭证,网上提交成功即完成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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