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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

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

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与执行中止有相似之处,那么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

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相似,但二者又有本质的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一是适用范围不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要出现应当中止情形,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

二是发放期限不同。执行中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只要出现应当中止的情形,任何时间内均可中止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

三是发放条件不同,债权凭证原则上须申请执行人自愿申领,而执行中止法院可依职权发放。

四是结果不同。债权凭证发放后案件终结执行,原判决效力被废止。债权人的权利以债权凭证上登记的内容为准。而案件中止执行后,实体权利义务未发生变化,仍依原判决确定的权利义务执行。

综上,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在适用范围、发放期限、发放条件及结果等四个方面都有所不同。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了解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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