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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保与人保并存时的债权实现顺序是如何的

物保与人保并存时的债权实现顺序是如何的

物保与人保并存时的债权实现顺序是如何的

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我国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不同类型的诉讼中,司法人员的具体办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别是用各自的诉讼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中则依据《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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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物权并存时的清偿顺序


当抵押权与其他物权并存时,也存在位序问题:

(1)抵押权与质权并存。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对于先成立质权而后设定抵押权的,对此有不同的观点。一般认为,设定质权后,不宜设定抵押权。但是,如当事人同意于出质的财产上再设定抵押权的,质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应该注意的是,质权人以出质物为自己设定抵押的,该抵押无效,因为质权人并非所有人。善意取得仅仅在动产质权上适用(见《担保法解释》第84
条的规定)。

(2)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但是,如果留置权人将留置物抵押的,因为留置权人并非标的物所有人,抵押应为无效,不发生竞合。

(3)抵押权与其他权利并存。如果同一财产有抵押权与《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并存时,《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

注意:留置权与质权也有可能出现竞合:

(1)先成立留置权后成立留置权。①留置权人将其占有的留置物再设定质权的。在第三人取得质权时(经过所有人同意或者依据善意取得),后设定的质权效力优先于留置权;②在留置期间经留置权人同意,标的物所有人以留置物设定质权的,则因留置权成立在先,而效力优先。

(2)先成立质权后成立留置权。留置权的效力优于质权。因为留置权是担保基于维护或保存标的物的价值的行为而发生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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