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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诉抗辩权什么时候用?

先诉抗辩权什么时候用?

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说,抗辩权十分重要,它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抗辩权中,先诉抗辩权比较特殊,它是针对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而言的。债务人债务到期之后不履行合同的,保证人有义务履行债务,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保证人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对抗履行债务的请求。那么,先诉抗辩权什么时候用?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先诉抗辩权什么时候用?

一、先诉抗辩权什么时候用?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若主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作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则保证人无从行使该抗辩权。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其作用在于防御和阻却、暂时停止或延缓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并不能否认或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

二、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效果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若主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作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则保证人无从行使该抗辩权。

4、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时间,其作用在于防御和阻却、暂时停止或延缓主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并不能否认或消灭债权人的权利和保证人的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是连带责任合同,则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履行清偿义务,这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但法律也赋予了保证人抗辩权,让保证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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