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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一辈子都是吗

失信被执行人一辈子都是吗

不是,列入失信名单的如果已经执行了,需要五年以上才可以慢慢改变回来。失信被执行人只要在达到一定条件的时候,就可以从名单中进行去除,所以失信被执行人一旦上了全国征信网的话并不会一辈子都会保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失信被执行人一辈子都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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