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代理词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代理词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代理词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共同债务代理词怎么写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fuqizhaiwu/doyy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