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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和土地抵押

房产抵押和土地抵押

房产抵押和土地抵押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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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与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抵押物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如果公民在日常中有需要资金的情况时是可以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抵押的,在办理抵押手续时也是需要当事人携带产权的相关材料到抵押机构进行办理的,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会在抵押时签订相应的合同并选择正规合法的抵押机构办理抵押手续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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