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

办理注销抵押土地委托书

办理注销抵押土地委托书

办理注销抵押土地委托书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生活中存在大量的二手房交易,但房主本人可能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二手房交易手续,那么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答案当然是可以,但委托他人是需要办理委托公证的,那么委托公证又是如何办理的呢?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此外,当事人还应当准备好以下材料:

1、委托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人是法人,则需提交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由于受托人只能是自然人,因此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委托书应详细列明授权事项;

4、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aiquan/diyadanbao/n7ny5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