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司法解釋 擾亂公共秩序罪 關注:2.47W次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標籤: 印章 司法解釋 偽造 人民團體 事業單位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zuimingku/raoluanzhixu/9j3p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