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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 安置房的過戶手續

如何辦理? 安置房的過戶手續

安置房作為一種拆遷補償的方式,其過戶手續的辦理程式一直是眾人關心的焦點。那麼,安置房的過戶手續,如何辦理?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安置房的過戶手續,如何辦理?

一、個人拆遷安置房轉移過戶程式

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後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後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流程如下:

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可買到),在合同裡面都寫明你們雙方的約定,比如怎麼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給他3成,然後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過戶當日付6成,等你拿到產證後給他最後的1成。

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影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要簽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作委託的.

二、申辦材料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

(2)、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

(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登出證明。

(4)、被安置人身份證影印件。

(5)、拆遷安置協議。

(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8)、測量分戶平面圖。

(9)、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注:提供的影印件應加蓋公章、私章;填寫的相關表格應按要求籤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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