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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程式法院最快幾天判

簡易程式法院最快幾天判

民事案件是三個月,刑事案件最長是一個半月。
簡議程式的特徵:
第一,簡易程式只適用於第一審程式。第二審程式、死刑複核程式和審判監督程式均不適用簡易程式。
第二,簡易程式只能由基層人民法院適用。中級以上的人民法院雖然也有第一審案件,但不能適用簡易程式。
第三,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必須是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犯罪輕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難、複雜的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式。
第四,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訴訟法關於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鑑定人、出示證據、法庭辯論等程式規定的限制,大大簡化了審理程式。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簡易程式法院最快幾天判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214條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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