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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總則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總則是什麼?

我國規定,各地各級政府部門每年需要做政府資訊公開報告,政府資訊公開報告可以使公民更加了解政府的工作,加強對政府工作的監督作用,既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權,又利於政府工作的開展,因此十分有意義,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詳細講解一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裡面的總則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總則是什麼?

一、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總則是什麼

1、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資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制定本條例。

2、本條例所稱政府資訊,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儲存的資訊。

3、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4、國務院辦公廳是全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國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公廳(室)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6、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資訊。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資訊的,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釋出準確的政府資訊予以澄清。

7、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資訊釋出協調機制。行政機關釋出政府資訊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行政機關釋出的政府資訊準確一致。行政機關釋出政府資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批准的,未經批准不得釋出。

8、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9、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

二、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制度,並指定機構(以下統稱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資訊公開的日常工作。

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是:

1、具體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資訊公開事宜;

2、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資訊;

3、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資訊公開指南、政府資訊公開目錄和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4、對擬公開的政府資訊進行保密審查;

5、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政府資訊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以上就是國家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的主要原則,我國實施的任何政策都是有一定的原因的,都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可以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實施細則也是如此,政府、機關應該需要做到保障公開的資訊是真實的、準確的,而且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公開政府資訊公開報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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