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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宅基地轉讓糾紛該如何處理

遇到宅基地轉讓糾紛該如何處理

宅基地糾紛的種類多種多樣。以糾紛的雙方當事人不同,可分為雙方當人都為公民的宅基地糾紛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國家或集體的宅基地糾以宅基地糾紛的內容不同,可分為使用權界限不明確的糾紛、侵佔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糾紛、妨礙他人使用權的糾紛、毀損他人土地房屋的糾紛等。
對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主要有三種:
協商解決。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行政解決。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司法救濟。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遇到宅基地轉讓糾紛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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