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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指的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指的是什麼?

土地是國家賦予的一種資源,為了讓農民可以獲得一定的生存資料。但是,在實際的過程中,我們可能會碰到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指的是因佔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權屬歸屬存在爭議。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的解決主要依靠政府的解決。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指的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是因土地使用權屬歸哪一方即權屬不清而發生的爭議。無論土地性質和用途如何,只要因佔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權屬歸屬存在爭議,就是土地使用權爭議,應由人民政府處理。

一、土地使用權的含義

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裡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即佔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權利。土地使用權的客體包括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

農用地使用權指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國有土地建設用地指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土地用於建住宅,稱宅基地使用權。

二、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的解決

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是因土地使用權屬歸哪一方即權屬不清而發生的爭議。無論土地性質和用途如何,只要因佔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權屬歸屬存在爭議,就是土地使用權爭議,應由人民政府處理。

土地承包經營權侵權糾紛是權利人已經依法取得的農用地佔有、利用、收益權利遭受他人非法的侵犯而發生的糾紛。認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侵權糾紛的前提是:對佔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權屬歸屬不存在爭議即權屬歸屬明確。即使權利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曾經被有關機關通過登記發證等程式確認,但利害關係人對權屬歸屬提出異議,這類糾紛仍應認定為土地使用權糾紛,由政府處理。歸屬經處理、複議、訴訟等程式確認。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使用權爭議,由人民政府處理。對處理決定不服的,接到決定書30日內,可以鄉法院起訴。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可以申請仲裁或直接起訴。

土地使用權發生糾紛的時候如果雙方能夠就問題達成一致是最簡單最便捷的解決方法,但協商不成我們就需要向法律規定尋求幫助,幫助我們解決問題,維護公民們應該有的權利。瞭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本站進行專業的諮詢。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關於使用權或者所有權方面的問題,應該首先了解相關的規定,對相關的流程和判定有一個認識,避免我們因為對其認識的不清,導致我們的權益受到損害。土地使用權確認糾紛,主要是對佔有、利用和收益的歸屬問題造成的,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標籤: 糾紛 使用權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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