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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徵地補償2022的流程是怎樣的?

鐵路徵地補償2022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鐵路徵地補償的流程是怎樣的?

鐵路徵地補償2022的流程是怎樣的?

鐵路徵地補償的流程:釋出擬徵地公告由市縣級國土部門在擬被徵地村集體範圍內釋出擬徵地公告→徵詢擬被徵地人意見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會同擬被徵地所在的鄉鎮政府,就擬徵地公告的內容徵詢擬被徵地村民的意。→對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調查登記

二、鐵路徵地補償標準

鐵路佔地同樣屬於國家建設徵收農民集體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涉及的補償費用一共有4項,分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地上附著物補償則主要指被徵地農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產設施、水井以及其他附著於地表的各種附屬設施,其補償款一般按照評估價格來計算,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至於評估,應由徵地機關指定中立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來進行,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3、青苗補償費

青苗補償費指被徵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產值,該款直接支付給具體的承包人。當然,這筆費用是否發生,要看徵地當時該地塊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經停耕,沒有種植任何作物,則不存在這筆費用。

三、徵地補償款分配糾紛是否屬於民訴受案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 條明確規定:“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援和幫助。”故當村民與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因徵地補償費問題發生爭議時,市、縣、鄉(鎮)政府應當解決,責無旁貸。所以,土地徵用補償費用分配糾紛不屬於人民法院管轄。也有人認為,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條的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集體經濟組織是代表農民集體對其所有的集體土地行使經營、管理、收益權的機構,與其成員之間地位平等。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行為,是依法行使集體土地的經營、管理、收益權的具體體現,是一種民事行為。因此,此類糾紛屬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為了使得普通公民的權益得到保障,國家機關若是想徵收那些公民的土地,必須要按照既定的流程進行,否則極有可能會引起民憤。在此種影響社會治安的情形出現時,徵地的單位除了需要支付補償金之外,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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