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借條和欠條有什麼不同
- 債務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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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律上借條和欠條有什麼不同?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係不同:
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
2、產生的原因不同:
借條一般是基於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係產生的後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二、借條應該怎麼寫?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別: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綜上所述,借條跟欠條的法律性質是不一樣的,像是拖欠貨款,肯定不能讓當事人寫借條,而且基於現在債務關係的複雜性,借錢的時候,借錢的手續要儘量規範一些,所以借錢時不要讓當事人寫欠條,要寫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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