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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立案期限是多久?

行政處罰立案期限是多久?

行政處罰立案期限是多久?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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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到作出行政處罰的期限是多久?

 關於立案到作出行政處罰的期限這個根據《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立案的期限包括兩種時限:  一一般情況下,7個工作日。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投訴、申訴、舉報和其他機關移送、上級機關交辦的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核查,並決定是否立案。  二特殊情況下,15個工作日。即線上索材料所涉及的情況複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難以在7日內確定是否立案的情況下,可以延長至15個工作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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