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治安案件的處理期限是多久
- 行政處罰
- 關注:2.43W次
一個治安案件的處理期限是30日。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xingzheng/xingzhengchufa/5rglpw.html
一個治安案件的處理期限是30日。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